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災。
這幾位狂妄的民警和協警,原以為可以肆意妄為,沒想到得到的卻是民眾的指責與央視的批判,這次他們一腳踢在了法學的鋼板上。
近日,一篇名為《要求查房人員出示警察證後,我被被銬至派出所》的文章,在網上被人瘋傳,文章用風趣的口氣,以化名的方式講述了一段自己被暴力執法的黑色幽默真實經歷,結合相關官方公告來看,此次被隱去地名且非常魔幻的被執法經歷,發生在山東菏澤。
據文中介紹,1月30日夜,該文章作者(後簡稱作者)在菏澤一家酒店辦理入住,準備明天去參加朋友婚禮,結果晚上十點多,幾個協警突然闖進作者的房間,要求出示證件查房。
作者敏銳的發現,帶頭者警號編號為“X*”,而作為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的實習律師,作者深知此人為協警,而根據相關規定,在沒有正式警察陪同的情況下,協警不得單獨執法。加上這幾位協警的口氣狂妄、做事粗魯,讓作者本身也非常抗拒,於是他拒絕第一時間交出身份證,反而要求這幾位協警亮出自己的警察證。
原則上來說,作者的要求沒什麼錯誤,畢竟不管是影視劇裡,還是現實世界,警察出任務一般都會亮出身份,即便是緊急情況下的抓人,也會大喊“別動!警察”以表明身份。
結果,這幾位協警本就未按要求在正規警察陪同下出任務,在聽到作者想看他們證件之後,不僅沒有予以配合反而出言不遜:
“你狂什麼,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我們出示證件?”
“我們穿這身衣服就是有資格強制檢查你。”
作者當即表示,他們這麼做違反了相關規定,但得到的回應是一副冰冷的手銬。
是的,按照作者的描述,他和同屋的陪朋友當場被屋內協警銬住,隨後押解回派出所,押解過程中,協警還嘲諷作者稱“不要覺得自己讀了幾年書就很厲害”。
只是到這個時候為止,幾位協警尚且不知道,他們抓來的這位實習律師,是專業研究警察法的學生和律師;而這位作者大概也想不到,派出所裡等待著他的,是一段更讓人大跌眼鏡的“傳奇”經歷。
進入派出所之後,記者得知,是其入住的酒店登記存在不正規,引來了查房。
有民警過來要給作者解開手銬,但作者以請先解釋清楚我為什麼銬自己為由拒絕,得到的回應是“你別太能”,翻譯成標準的普通話,可以理解為你別太逞能、你別太裝、你別太嘚瑟等等等等。
當被問及為什麼不出示警察證時,派出所一方表示“忘在了家裡”,而當作者指出他們這麼做違法時,得到的回應卻是“違法,違法,違法!你隨便告!你告誰都可以!你可以隨便將此事發布到網上,我們一直是這麼做的,我看誰來管我們。”
毫無疑問,派出所一方肯定是違法了,根據《警察法》第九規定,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但此次出動,涉事協警未主動出示證件,這是一處違法
在沒有正規警察陪同的情況下,協警單獨進行搜查,隨後不僅對作者進行語言攻擊,還不由分說使用警械(手銬),又違反了《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第九條之協警不得自行保管武器、警械,以及不能單獨出警。
而那句“你隨便告,我們一直都是這麼做,我看誰來管我們”,是不是真沒人管先擱一邊,但狂妄這塊,幾位確實拿捏了。
也先甭管作者是犯罪嫌疑人、證人還是路人,接下來都要進入筆錄環節,而這個環節裡也同樣是槽點滿滿。
按照相關要求,既然作者是銬著進的審訊室,筆錄過程中應該至少有兩位警察,並且全程錄音錄影,但最初過來“審問”作者的,只有一位輔警,在被指出一個警察不能開啟筆錄後,該輔警又叫來兩位值班警察。
但前文提過,一位值班警察證件忘家裡了,所以當作者要求檢視二人證件的時候,再被沒帶證件的警員丟下一句“你愛做不做,不做滾一邊去,不做你就關著!”後,這場筆錄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作者被放出派出所,並於第二天下午補做了筆錄。
事後,作者選擇進行投訴,但在市檢察申請立案時,檢察院拒絕受理,而在作者要求出具相關書面材料時,再度遭到拒絕。當作者強調,此事涉及輔警違規查案、違規儲存使用警械、涉事警察違規操作,已經屬於行政案件時,得到的回應則是辦事員的不耐煩。
至此,整個事情塵埃落地。
當看完整件事的時候,我實在是又氣又笑,如作者所說,是一種奇妙的“無力感”。
事件發酵之後,網友們也紛紛下場銳評。
有人表示你跟他講理,他跟你講法。你跟他講法,他直接跟你上拷!就問你服不服?
也有人吐槽說,這幾個輔警實在太把自己當回事了。
還有網友表示,得虧作者懂法,這要是個不懂法的老百姓,遇上這麼混不吝的“警員”,一宿還不定遭多少罪呢。
回看整件事,我的第一反應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作者意見之間能遇到這麼多奇葩警員,還能碰上這麼多奇葩事故,而自己還能一眼看出問題,並找出相關法條,可當提出違法質疑時,又能被混不吝的警員全部以“愛誰誰”的姿態擋出去,甚至有種懂得越多越難受的感覺。
轉念一想,整件事的核心,依然還是幾位警員暴力執法,極盡狂妄之能勢,對作者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攻擊,很難想象,如果當天被查房且要求出示證件的不是作者,而是不太懂法律的人,被老幾位這麼折騰一宿,會變成什麼樣子。
不過,正所謂自作孽不可活,幾位可能橫行霸道慣了的警察、協警、輔警,遇上了一個懂法,甚至專門研究過警察法的實習律師,甚至還是一個文筆非常幽默細膩,能寫爆文的專業研究警察法的實習律師,所以這件事很快就被傳遍網路。
此事不僅引起了大家的憤怒,央廣網親自下場銳評,將其稱之為“權利的傲慢”。
而根據最新的官方通報,涉事派出所在作者被“抓”當日的值班負責人竇某被誡勉處分、狂妄的民警張某記過處分,兩位不僅狂妄還違規使用警械抓捕作者的輔警晁某、聶某被辭退。這些狂妄的傢伙,大概這會兒腸子都要悔青了。
而根據作者所在律所回應,事發後涉事派出所所長已經向作者多次道歉,這件事情也終於算是落下了帷幕。
再看這件事,只能說,咱們說了這麼多年的“文明執法”不僅僅是口號,還是要放在真正的行動上才行,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怪事了吧。
那麼小夥伴們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