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武次位面】作者:軍武菌
近期,在某社交媒體上,有個博主為了追求更高的點選率和關注度,分享了槐山磯石駁岸的拍照攻略。
然而其中有張照片赫然顯示“軍事重地,禁止進入”的警告標識,這名博主不但無視標識,穿越鐵絲網進入,還恬不知恥地引導網友如何翻越圍欄,聲稱這樣能夠“簡單快捷”地達到目的地。
你要說她不識字吧?她還能發攻略。你要說她識字吧?她顯然是對這個“軍事禁區”的標識牌置若罔聞,引得官媒@鈞正平都在1月21日發表評論稱,“軍事重地,禁止進入”並非兒戲!
你說她這是頭鐵還是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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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博主能幹出這種事,顯然她是認識標識牌上的每一個漢字,但是連起來卻無法理解的。軍事禁區裡面肯定是有軍事設施的,那麼咱們可以看看相關法規條文怎麼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規定,所謂軍事設施,是指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下列建築、場地和裝置,主要包括:
(一)指揮機關,地上和地下的指揮工程、作戰工程;
(二)軍用機場、港口、碼頭;
(三)營區、訓練場、試驗場;
(四)軍用洞庫、倉庫;
(五)軍用資訊基礎設施,軍用偵察、導航、觀測臺站,軍用測量、導航、助航標誌;
(六)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軍用輸電線路,軍用輸油、輸水、輸氣管道;
(七)邊防、海防管控設施;
(八)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軍事設施。
此外,包括軍隊為執行任務必需設定的臨時設施,而軍事禁區則是指設有重要軍事設施或者軍事設施安全保密要求高、具有重大危險因素,需要國家採取特殊措施加以重點保護,依照法定程式和標準劃定的軍事區域。
還有咱們最常見的軍事管理區,是指設有較重要軍事設施或者軍事設施安全保密要求較高、具有較大危險因素,需要國家採取特殊措施加以保護,依照法定程式和標準劃定的軍事區域。
從法規條文中的描述我們就能看出來,軍事禁區對安全保密的要求是“高”,危險因素是“重大”,而軍事管理區對安全保密的要求是“較高”,危險因素是“較大”,所以說,相比之下,軍事禁區內部的軍事設施可能包括戰略價值更高的裝備或敏感技術資料,是非特許不可進入的區域。
而根據《軍事設施保護法》規定,在軍事禁區內,除經有關軍事機關批准外,禁止陸地、水域軍事禁區管理單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等進入軍事禁區,禁止航空器在陸地、水域軍事禁區上空進行低空飛行,禁止對軍事禁區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定位、描繪和記述。
為了防止無關人員闖入,軍事禁區都會根據具體條件,按照劃定的範圍,為陸地軍事禁區修築圍牆、設定鐵絲網等障礙物,為水域軍事禁區設定障礙物或者界線標誌。
一些難以在實際水域設定障礙物或者界線標誌的水域軍事禁區,有關海事管理機構也會向社會公告其位置和邊界,並在海圖上標明。
可以說,咱們老百姓平時能接觸到的軍事禁區周圍,肯定都有醒目提示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可偏偏就有人不信邪。
2015年8月,來自成都的易某和妻子楊某帶著自己3歲的女兒,10多歲的外甥和外甥女以及老母親一行7人來到三亞某海灣度假,無視軍事禁區的警示牌和防護網,闖入軍事禁區內非開放海灘游泳,不料其中三人卻在海水中溺亡。
還有2012年,三亞一對小情侶因為聽信朋友所說某處海灘景色很美,可以釣魚、看海,就翻山越嶺冒險闖入軍事禁區的海灘“看風景”,後來由於海水漲潮、山岩陡峭,兩人被困在小東海的峭壁上無法返回,先後透過電話報警和發手機微博的方式發出求救訊號,事後多部門經17小時,成功救出兩人。
且不說這兩人浪費公共安全資源的行為有多可恥,就說這軍事禁區說闖就闖,是不是有點太託大了?今天這位博主不但自己闖,還教唆其他網友闖,不就跟這對小情侶口中的“那位朋友”一樣嗎?
再說了,軍事禁區裡往往會有相應的演訓活動,部隊搞演訓可不是小孩子過家家,那是要動用真槍實彈的,2018年的時候,就有網友在微博上傳了一段自己“被炮轟”的影片。
▲釣魚佬:我就釣個魚,用得著拿炮轟嗎....
從影片上可見,這幾個釣魚佬在登上了一座岩石小島後,竟然“遭遇”了一艘054A護衛艦的炮轟,炮彈擊中小島的時候,在場的釣魚隊成員都嚇懵了,說話都不由自主地顫抖起來,帶著哭腔,影片中的一人還聲稱“這地都沒地方逃”。
從釣魚者錄製的影片中看出,他們明顯是擅自闖入了海軍演習區域,好在054A的主炮始終瞄準著島嶼高處,並沒有擊中他們,隨後,有關方面和海軍進行溝通後,派出船隻將這些釣魚佬接走,這才讓他們逃過了一劫。
要知道,054A護衛艦裝備的H/PJ-26型76毫米艦炮,在使用高爆彈時,對無防護人員的殺傷範圍可達20米以上,再加上它的射速最快能達到120發/分,這幾個釣魚佬真要在它的炮火覆蓋區域內的話,恐怕瞬間就被轟殺至渣了。
2016年中秋節,有13名年輕人為了拍攝月食美景,無視“軍事禁區”的警告牌,進入香港青山靶場某軍事禁區內,隨後還點燃煲燭引發火警。事後被逮捕,他們面臨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2年監禁的處罰。
在中國,對於這些誤闖的人還是非常寬容的,有的人就以為別的國家也是這樣。
2017年,一名27歲的中國公民繞過貼著“警告”的柵欄,進入美國基韋斯特的海軍航空基地軍事禁區拍照,隨後被逮捕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
在2020年1月4日,同樣有兩名中國公民駕駛一輛藍色現代汽車,接近位於美國基韋斯特的海軍航空基地一處警衛站。當時門口警衛告訴他們必須掉頭離開,沒想到兩人未聽勸告,反而直接將車子開入限制區進行拍照。
海軍安保人員將其逮捕並檢查裝置後,發現兩人拍攝的照片中包括大量軍事設施,倆人分別被判處1年和9個月有期徒刑。由於他倆是留學生,服刑完畢後被立刻遣返回中國,不但無法完成學業,而且將被永久限制入境。
其實,不光是針對中國人,在2017年12月,一名男子試圖開車衝進美軍駐紮的英國米爾登霍爾空軍基地,結果遭美軍士兵開槍截停,隨後這名男子就被逮捕。
還有廣大吃瓜群眾心目中最神秘的51區,很多外界傳聞都說51區是美國政府儲存有關外星人和外星飛行器的地方,其實這地方就是個位於內華達州沙漠腹地的美國秘密飛機測試基地,裡面擁有大量軍事機密。
但是,2019年有人發起了一個“勇闖51區”的活動,當時全球有超過100萬人透過“臉書”報名參加,計劃於當年9月20日前往51區搜尋外星人,參加活動的人聲稱,美軍擋不住我們所有人。
隨後就有兩名頭鐵的荷蘭人攜帶著無人機和攝像機,企圖潛入51區,但是就在他們剛剛越過51區警示牌不久,守衛的美軍馬上如臨大敵,火速出動,把他們給拘留起來。
在美國這被逮捕其實都算是幸運的,在有些地方就沒那麼多廢話了。
2008年,一位53歲的韓國女性旅客樸某,到韓國現代集團峨山公司投資建在朝鮮金剛山的一個高爾夫度假區旅行。
當時,她正在海邊散步,不知道怎麼想的就越過了軍事禁區柵欄,經過第一個朝鮮哨所時沒啥事,於是繼續往前走,結果到了第二個哨所時,哨兵就數次大聲喝令讓其停下,可樸某卻繼續越線逃跑,於是哨兵開槍擊中樸某的胸部和腿部,隨後樸某中彈後身亡。
所以說,甭管是國內還是國外,軍事禁區都不是你能隨便闖的,否則輕則牢獄之災,重則直接吃槍子兒。
對於非法闖入軍事禁區的行為,咱們國內的法律明確規定了處理措施,《軍事設施保護法》第四十一條就明文規定,軍事設施管理單位的執勤人員應當制止以下行為:
1.非法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
2.對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非法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的;
3.進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活動的。
對於非法進入軍事禁區但不聽制止的人員,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可以強制帶離、控制,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人員予以扣留並立即移送公安、國家安全等有管轄權的機關。
然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有人明知是軍事禁區而衝擊或者明知聚眾衝擊軍事禁區會造成危害後果,卻仍然組織、策劃、指揮眾人衝擊軍事禁區,那麼首要分子就會犯下聚眾衝擊軍事禁區罪,會被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其他積極參加者,則應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所以說,國防教育和普及任重而道遠,還需要加大宣傳,讓更多人認識國防、瞭解國防,讓普通老百姓有個最起碼的認知。否則,這些對軍事國防毫無概念的人,有一天將會為自己的無知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