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1年至今,我國生育政策已從“雙獨二孩”發展到“全面三孩”。歷經10年嬗變,“讓不讓生”已不再是問題,取而代之的是“想不想生”和“生了怎麼養”。
回顧政策歷程,10年間,從2011年的“雙獨二孩”,到2013年的“單獨二孩”,再到2016年實施“全面二孩”,2021年放開“三孩”,這表明政府提高人口生育水平的決心。事實上,生育背後還有諸多複雜的社會因素相互牽扯,“說生就生”並不容易。
基於此,澎湃新聞推出“生育的細節”系列報道,精選國內外新刊發的人口研究,將後人口轉型時期人們的生育決策及行為置於“顯微鏡”下,以人為本,探究細節。
今日,本系列推出第十八篇,關注當代社會擇偶偏好。什麼樣的物件才是“理想型”?
“研究發現,擇偶偏好呈現顯著的性別差異,在六個維度(年齡、收入、家庭背景、房產、教育和長相)中,男性對配偶的長相更加看重,女性則更看重體現社會經濟地位的教育和收入。”
這篇題為《擇偶偏好中的性別差異和社會階層異質性——基於選擇實驗法的探索》的研究發表於南大核心期刊《社會學研究》2023年第6期,作者系中央財經大學社會與心理學院社會學系講師周揚、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社會研究中心助理教授於嘉以及普林斯頓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謝宇。
作者認為,研究擇偶偏好有助於深入理解當前中國的婚姻匹配模式及其對社會分層與流動的影響,可以更敏感地捕捉社會文化和價值觀念上的重要變遷。
該研究使用多款虛擬人物“婚介簡歷”訪問了6185人,瞭解其擇偶“理想型”,最終分析得出“無論男女都傾向‘高配’找‘高配’”、“高社會階層男性更看重女方房產、家庭背景”等結論,並指出高度的社會競爭等因素催化了上述現象。
作者指出,當前中國出現的婚姻焦慮等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是人們在“理想婚姻不可得”的情況下意願與行為的背離。當人們的擇偶偏好無法滿足時,初婚年齡的推遲和不婚率的增加往往會加劇,進而造成生育率的下降。
“研究人們擇偶偏好的基本特徵可以為理解當下人們的婚育實踐和婚育決策提供來自觀念層面的社會事實,對於理解當前中國社會面臨的婚姻去制度化、低生育率陷阱和高離婚風險等現象均具有現實必要性。”作者寫到。
男女擇偶偏好差異大:男性更看重長相,女性更看重經濟地位
該文介紹,擇偶偏好是男女選擇婚戀物件時的理想標準或要求,既影響人們的具體婚配行為,也反映了社會經濟、制度與文化變遷。擇偶偏好並不完全取決於個人心理上的喜好與意志,還受到來自家庭制度、社會制度、文化價值和風俗習慣等各種結構性因素的塑造。
該研究旨在考察人們擇偶偏好在不同維度上的屬性特徵。研究選擇的維度有六項,即教育程度、收入、房產、先賦性家庭背景(父母的戶口狀態) 、年齡和長相。
當前中國社會中,配偶在上述六項維度上的特徵均會對人們的擇偶偏好產生顯著影響,但不同維度特徵的重要性程度存在顯著差異。
研究採用陳述性偏好調查實驗法來收集當前中國民眾擇偶偏好資料,透過構造假定的情景讓受訪者做出評估與選擇,從而直接瞭解人們的主觀偏好。
對於每位受訪者,研究隨機生成三份個人情況介紹,形成“虛擬人物”甲、乙、丙三人在婚姻市場中的簡歷,每份個人簡歷是虛擬人物在年齡、收入、家庭背景、房產、教育和長相這六個維度上的屬性特徵的隨機組合,要求各個受訪者對三個虛擬人物作為結婚物件的“理想”程度分別進行評估打分(1-7分)。
擇偶偏好選擇實驗的受訪者介面設計。本文圖均來自於論文
研究利用“生育與養育意願與行為調查”專案開展實驗,經過資料清理,樣本總數為來自6185位受訪者的共計18555次選擇。研究採用離散選擇模型中的條件 Logit模型進行估計。
研究分析發現,人們的擇偶偏好表現出顯著的性別差異,相對而言,男性比女性更加看重配偶的長相,而女性比男性更加看重對方的收入、家庭背景、房產和教育等社會經濟地位特徵。這種性別差異模式符合進化心理學所看重的男女兩性在擇偶時的生物學本能,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兩性擇偶偏好的社會經濟建構。
作者指出,總體而言,在當今中國社會,男女差異性的擇偶偏好表明人們對傳統的性別分工模式仍然存在一定的認同。由此可見,雖然社會變遷帶來了多樣化的婚育實踐,婚姻的性別化差異期待仍然是深刻而長遠的。
值得一提的是,研究關於女性擇偶中年齡偏好的結果挑戰了社會的刻板印象。研究顯示,考察年齡維度的真實擇偶偏好發現,當年齡不再與社會經濟地位掛鉤時,女性並沒有表現出對較大年齡配偶的偏好。此外,相較於收入、教育、房產等其他維度而言,配偶年齡對女性擇偶偏好的影響效應最小。
作者認為,這揭示出意願與行為間的背離,也表明基於實際婚配行為推測擇偶偏好可能存在偏誤。雖然社會輿論常渲染女性傾向於選擇年長的男性,女性年齡“向上婚”也呈現上升趨勢,但這一趨勢背後反映的是年長男性佔優勢的社會經濟地位特徵。
外貌與社會經濟地位之間的交換婚姻極有可能發生
研究發現,整體上看,人們普遍會選擇擁有較高社會經濟地位屬性的人作為理想配偶。
同時,外貌特徵在擇偶時屬於稀缺產品,從偏好和效用的角度來說,人們在擇偶時願意支付較高的價格,這意味著,在結構性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外貌與社會經濟地位之間的交換婚姻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研究中,作者以虛擬人物年收入絕對數為基準,以萬元為單位,對其他非貨幣屬性擇偶維度的支付意願進行標準化計算。
非貨幣屬性擇偶維度的支付意願及性別差(單位:萬元)
具體來講,男性對於比本人年長一歲的配偶年齡的支付意願是-1.635萬元,女性則是-1萬元。換言之,男女兩性均認為結婚物件比自己年長會給自己帶來負效用,需要結婚物件相應地在收入上進行彌補。
相比父母戶口在農村,配偶的父母戶口在城市對女性來說相當於配偶年收入增加7.26萬元,但對男性來說,配偶的父母戶口在城市或農村的影響並不顯著。
配偶若擁有房產,對男女兩性均具有較高的正向效用,相當於配偶年收入增加16萬左右。
對於男性來說,配偶的本科學歷相當於女性年收入增加10.24萬元,但男性對女方研究生學歷的意願支付價格與高中學歷沒有顯著區別。對於女性群體來說,研究發現當配偶的教育水平提高時,支付意願也隨之遞增,配偶擁有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分別相當於其年收入增加8.52萬和10.36萬。
對於長相條件,一方面,男女兩性均表現出較高的支付意願,但男性對外貌的支付意願大大高於女性;另一方面,當從“一般長相”下降到“有點醜”時,男性和女性均表現出了極高的負向支付意願,而從“一般長相”上升到“比較漂亮/帥”時,意願支付價格的變化幅度則相對較小,這表明較差的外貌給人們帶來的負面效用顯著高於較好的外貌帶來的正面效用。
無論男女都傾向“高配”找“高配”,婚姻的社會階層屬性凸顯
研究還分別考察了男性、女性的擇偶偏好是否存在階層差異,社會階層以戶口和教育程度來區分。
從戶口特徵考察,研究發現,與農村男性相比,城市男性會更加偏好與父母戶口在城市的女性結婚;而城市女性和農村女性均偏好那些父母戶口在城市的物件。
作者指出,這說明農村中的“剩男”問題可能仍然會較為嚴峻。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城市男性來說,除了看重女方父母戶口在城市外,也顯著地重視女方擁有房產這項條件。作者分析,在當今房價高企的現實背景下,房產的獲得通常需要父輩的支援,因此,相較於農村男性,城市男性會對女方先賦性家庭背景條件有更高的要求。
從教育特徵考察,研究發現,接受過高等教育的男性和女性均偏好接受過高等教育的配偶。除此之外,接受過高等教育的男性對於女方的家庭背景、房產等其他社會經濟特徵的偏好也顯著更高。
但是,低教育程度女性沒有像高教育程度女性那樣一致表現出對高教育程度男性的偏好。作者認為,這可能是由於教育程度背後不僅是經濟收入上的差異,更蘊含著文化觀念、價值品味、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異。
作者指出,研究結果突出了高階層男性(城市男性、高教育男性)對高階層女性的偏好,這在一定程度上挑戰了擇偶梯度偏好理論,即男性傾向於選擇社會經濟地位低於自身的女性。
對此,作者分析到,在高度競爭的現代社會中,高階層男性主觀上同樣偏好尋找高階層女性來增加自身的收益。
作者指出,總的來講,擇偶偏好上的階層異質性意味著未來同型婚配在高社會階層男女兩性群體中會進一步擴大,佔據主流;而社會階層較低的女性可能需要在對高階層男性的偏好與實際面臨的結構性約束間做出權衡;此外,部分底層男性的自身條件令其在女性擇偶中處於劣勢,不婚率可能會進一步提高。由此可見,婚姻本身將越來越具有一種社會階層地位屬性。
作者表示,希望這項研究可以拋磚引玉,引起更多社會學和人口學學者關注擇偶偏好這一議題;期待學界可以進一步利用創新測量方法,關注擇偶偏好變遷及其在中國情境中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