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送貨上門”的口號已經喊了很多年,但相信大部分人並沒有享受到真正“送貨上門”的服務。除了京東和順豐外,三通一達基本都是將快遞放到豐巢櫃或是驛站。這也使得快遞到家的最後一公里需要消費者自己去取貨。
何時才能實現快遞“送貨上門”呢?
今年傳來一個好訊息,交通運輸部發布新規,明確要求“未經使用者同意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情節嚴重的最高罰3萬元。”這項新規將於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規可謂是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費者買快遞“送貨上門”的權益。可以說自從有了蜂巢和驛站後,不送貨上門似乎變得理所應當。更可氣的是有些驛站的服務態度十分差勁,有時貨到簡訊都不發,還得自己去查,當質問他們工作不負責時竟然還振振有詞。
如今,新規到來,他們的好日子似乎快到頭了,根據新規我們可以解讀出以下三點:
1、未經使用者同意,代為確認收快件的;
2、未經使用者同意,擅自將快遞投遞到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地的;
3、隨意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以上三種情形,我們都可投訴到郵政管理部門,郵政管理部門將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通報批評,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將處1萬至3萬元罰款不等。
面對即將到來的新規,在網上也產生了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種是白天上班家裡沒人的,這些人認為把快遞放站點是非常方便的;第二種是白天在家離代收點比較遠的,這些人認為天寒地凍,跑那麼遠取快遞,還得排隊等。
以上兩種觀點都可以理解,驛站存在是有意義的,問題還是出在快遞公司,最起碼要讓消費者有選擇的權力,而不是一扔了之,讓消費者自己去將快遞取回家。其實這一點,京東和順豐就很好,他們不僅可以“送貨上門”,還可以“選擇時間送貨上門”。
新規從出臺到實操落地肯定有一定困難,這需要多方的努力,但作為普通的消費者,我們必須要了解到這一新規,保障自己的最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