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談生意充門面借走路虎車遲遲不還,追問才得知車被抵押了。車沒討回,我還搭進去4.5萬,去車管所查詢車已過戶。”日前,河北保定的趙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提起自己的遭遇非常無奈,他兩次報警,如今已過去4年無果。
1月31日,記者從辦案警方處獲悉,因案情複雜正在調查核實。
>>>“最佳損友”?
車主怕老婆知道,沒要回車還搭進去4.5萬
41歲的趙先生介紹,他做小買賣,2015年花50多萬買了一輛白色路虎,2019年3月借給保定朋友王某。
“他是做小額貸款生意的,他借20天,說他開出去談個生意裝裝門面,但到期後沒還車。他開始說在外地,後來我就不相信,就繼續催,4月中旬他就承認說車已經抵押出去了,他想辦法給我贖回來。”
“我左等右等,實在沒辦法了,4月底他就帶著我去他押車的地方,定州押車人楊某說他又給押出去了。我說那我不管你們之間的債務,我們之間沒有債務來往。”
雖然車的合法手續都在趙先生自己名下,但他的車竟然被抵押來抵押去,“所以說他們這個從始至終都是不合法的行為。王某說他做生意缺錢,楊某肯定也知道這個車不是王某的。”
趙先生並不想捲入債務糾紛,他只想要回自己的車。趙先生回憶,“王某當時說車在網路平臺上,說他從網路平臺借的錢,說車在平臺的庫房裡面,我說你趕緊給我開回來。”
“王某帶我去押車的地方時,說從平臺借到的錢已經連本帶息歸還了11.8萬元,因為我一直在催,楊某說他手裡邊缺錢,還差平臺的錢,說讓王某和我,不管誰再拿5萬塊錢,他就能要回車了。”
追車心急的趙先生太輕信朋友,“當時說車肯定能給贖回來,因為我當時借王某車時,我老婆並不知道,我為了趕緊把車要回來,當時王某肯定是沒錢了,我就掏了4.5萬元給了楊某,轉賬記錄我都有,但我把錢轉給他後,他就把我拉黑了,我不光是損失一輛車,又搭進去4.5萬元。”
對於王某這位“最佳損友”,趙先生只能嘆氣,“我們鬧掰了,他是說賠我車,可是1分錢沒有拿什麼賠。”
>>>兩次報案
“說是以詐騙立案,但未收到立案通知書”
趙先生告訴記者,他為了要回自己的車,曾兩次報警。
“2019年4月20號前後,我知道王某把車抵押後,我是保定人,就在保定滿城區報了詐騙案,當時民警給我說受理案件,說你放心,車100%追回來,車肯定出不了事,我有電話錄音。”
趙先生提供的一段錄音顯示,辦案民警稱:“弄一個星期了,正在查這個事,……車肯定給你追回來。他(調查物件)用手續抵押了一套,用車抵押了一套,把車開跑了。”
另一段通話錄音顯示,民警稱有人事變動,這個案子立案了。
趙先生表示,但最終不僅車沒追回來,連立案的案由都出了紕漏。“剛開始警方給我說已經定上案由是詐騙,後來又給我說案由寫錯了,寫成盜竊電動車,結果局裡打回來要重新報案由。後來又說構不成詐騙,就一直擱置,我找了滿城區公安局信訪和紀檢部門。”
2019年10月,趙先生在定州報了警。“定州警方說是刑事案件,讓我找刑警大隊說是詐騙。我是保定人,去定州來回跑。一直說調查,但就是沒結果。”
趙先生表示:“我一直問警方要立案告知書,最後沒辦法了,我說不立案也可以,得給我不予立案通知書,但警方最終都沒出。前兩天我再聯絡,定州警方說楊某構成詐騙,但傳喚了兩回他都不來。”
>>>討車未果
“我的車在我的名下,怎麼可能過戶呢?”
報案無果,趙先生追車變得愈加渺茫。“2019年12月份,我去車管所看車輛年檢,一查說我的車已經沒有資訊,已經被過戶了。我說我的車在我的名下,怎麼可能過戶呢?”
趙先生又去定州車輛交易所查詢,發現他的車的確已過戶。
“2019年10月左右,我才知道我的車已經賣了。”趙先生懷疑車輛買賣合同、委託書和二手車交易登記表有問題。
“我根本都不知道這些,包括提供的那個身份證影印件也是假的,連原件都沒有,而且和我登記證書的地址完全不一樣。我後來改過一次地址,但是改了以後我沒再補辦身份證,這些警方都能查出來,我手裡根本就沒有這張身份證的原件,他們怎麼出來的影印件?”
趙先生告訴記者,“剛開始交易市場跟我協商處理,說給我賠幾萬塊錢,我沒接受,車管所和交易市場互相推卸責任。”
趙先生告訴記者,“2021年,我只好把交易市場起訴到定州法院,說他們是以‘表見代理’的形式,總之,法院判交易市場沒有責任。敗訴後又趕上疫情,我就沒有上訴。”
趙先生無奈地表示:“我一直都在努力地找我的車,現在4年來一直沒要回。”
趙先生透過車輛保險資訊查詢得知,他的車目前在內蒙古。“我車輛原來的大架號我都有,我查保險能查到,但現在如果直接去找車主,人家未必能給我,人家也是透過正常渠道花錢買的。”
>>>抵押者回應
車主知情同意抵押,資金緊張才轉押別人
1月3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絡上楊某,他表示王某抵押車,趙先生是知情的,“是他同意給王某的車,讓王某抵押給我。”
楊某告訴記者,“王某把車抵押到我這,趙是知道王某抵押用於資金週轉,真正的矛盾點在於,趙認為沒有他本人出面,為什麼過了戶,但這個事,後來我就不知道了。”
楊某解釋稱:“王某抵押車從我這拿的錢,當時欠我好幾十萬。王某違約之後好幾年都聯絡不上,我找王某的老婆,我去滿城好多次,一直都解決不了。後來沒辦法,因為我這涉及到工程,我資金也緊張,才把車轉押給別人,別人過戶了。在過戶的過程當中,可能有一些趙認為不合規的地方。”
“趙和王某都來過我這。”楊某承認,趙先生曾給他轉過4.5萬元,“那是他代王某還的錢,王某當時欠我錢,這車抵出去之後,到現在我還虧好多錢呢。滿城警方調查時,我就把我的證據都提供了,我也如實把這些情況都說了。”
楊某認為自己被潑髒水,“從事情本身來講,並不是趙不知曉的情況下,王某把車抵押到我這,是趙同意王某抵押。趙作為車主,知道車抵押了,為什麼長時間不贖,為什麼在王某違約的情況下,在事情過去這麼長時間了,來找舊賬?如果當初守約,順順利利把錢還了我,完事把車正常贖走,現在還有這事嗎?”
“咱得實事求是,人得講道理呀!”楊某認為趙先生是在無理取鬧,“現在老是找麻煩,王某開著他的車過來抵押,他倆之間如果沒有利益關係,那車平白無故給王某,讓他去抵押,錢讓他花?”
楊某告訴記者:“這個事你要想調查清楚,還是得找警方。”
>>>警方回應
時間長了牽扯的事不少,還在調查核實中
1月3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絡定州市公安局城區刑警中隊,一位辦案負責表示,媒體採訪要透過該局政治部。
“這個案子裡邊牽扯不少問題,因為涉嫌詐騙,當初他是在滿城報案,滿城警方已經給他出了手續。它是中間人趙的朋友把車抵押給定州這邊。”
記者詢問那邊警方調查,這位負責人回應稱:“他在滿城那邊報的詐騙,但給他已經出了手續,不予立案了。現在牽扯的事不少,都是好長時間的事了,一些情況還在調查核實中。”
對於趙先生的車能否追回,這位負責人表示:“我不能給你正面回答,他的車已經過戶了。”
記者聯絡保定市滿城區公安局於家莊派出所一位辦案民警,對方表示自己工作已調動,“他是在定州報的案,我現在已經不在那上班了。”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編輯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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