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涉案資產金額,已經增加到超過30億新幣(約160億人民幣)。
新加坡警方昨日(1月19日)公佈,表示正對涉嫌參與洗錢的外國人團伙進行調查,同時發出新一輪禁令,禁止轉賣另外55個產業和15輛車子。
警方也起獲贓物共189個名牌包包、34件珠寶和五隻豪華名錶。加上之前,資產總值超過30億新幣。
另有兩人證實涉案
已發出紅色通緝令
除了當前的10名被告,另有兩人證實涉案,新加坡警方已對兩人發出逮捕令,同時透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
紅色通緝令,是向國際刑警成員國發出的通報,要求它們協助追查和暫時逮捕被通緝的逃犯,等候引渡或移交,確保逃犯在全世界無處可逃。
蘇永燦(左),王火強(右)
兩名逃犯是33歲的蘇永燦和29歲的王火強,兩人是堂表親關係。其中蘇永燦不僅在中國也被通緝,而且和王德海是姻親關係。
警方查獲了蘇永燦超過1600萬新元的現金和其他外幣,併發出了7處房產和10輛車的禁止處置令。警方還凍結了總餘額超過1.45億新元的銀行賬戶。
查獲了王火強約188,000新元的現金和其他外幣,併發出了一輛汽車的禁止處置令。警方還凍結了總餘額超過500萬新元的銀行賬戶。
警察在公佈中也提到,蘇永燦和王火強之前是中國籍,目前持柬埔寨國籍。他們涉嫌觸犯《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在去年8月15日警方採取行動前,就離開了新加坡。
被告之一蘇寶林加控八項罪狀
涉及新加坡最大起洗錢案的被告之一蘇寶林,昨天(1月19日)早上被加控八項罪狀。
新控狀指蘇寶林在2020年12月24日,開出三張總面值555萬零386元的支票,以妻子的名義購買烏節詩閣廣場(Scotts Square)的三個產業,當中有65萬7980元是直接或間接來自犯罪所得。
控狀也指蘇寶林在去年12月14日至本月4日間,在樟宜監獄問話室裡,三度拒絕在口供書上簽名。
另三項控狀則指蘇寶林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10月間,三度與一名叫王俊傑的男子共謀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做出虛假陳述,謊報Xinbao Investment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在2019至2021財政年的收入、毛利(gross profit)、以及應收賬款(trade receivable)等資料。
最後一項控狀指蘇寶林在2017年11月30日,在購買烏節路一帶格美華庭(Gramercy Park)一間公寓單位時,在宣誓宣告(statutory declaration)裡稱買公寓的款項,來自他的董事費以及向其他股東借的貸款。
ZY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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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丨來源
新加坡警察部隊丨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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