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長達幾千年的歷史所遺留下來的文物,那可真是數不勝數,全國各地的博物館內,誰還沒有個鎮館之寶。
然而,這還只是我們已知的部分,即便是到了今天,也還有很多文物依然留在地下,只有少部分文物出土了。
這不,在浙江麗水金龍洞中,就真的“出土”了一條“金龍”,經鑑定是北宋時期的國家二級珍貴文物,只是發現者的身份,讓網友起疑。
金龍洞發現金龍,發現者為博物館副館長
回憶起發現金龍的場景,縉雲縣博物館副館長樊譯蔚介紹,當時他們幾個人去爬山,她當時剛好在洞裡面轉了一下,就發現地面有一個很小很小的洞,有一點點亮
隨手一挑,就發現洞裡這個東西很亮,開始還以為是巧克力紙一類的物品,可拿到手上發現並不輕,似乎是純金打造的物品。
經鑑定委員會專家鑑定評估,該金龍長3.3釐米,通體由黃金製成,確定其屬於北宋時期,定級為國家二級珍貴文物。
要知道,北宋時期的藝術品以其精緻的工藝和深遠的歷史文化價值而著稱,這件金龍的發現不僅為研究當時的金屬工藝提供了直接的實物證據,也為研究北宋時期的社會生活、審美趣味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如此珍貴的“巧合”,卻讓網友起疑
金龍洞中發現金龍,發現者是博物館館長,似乎一切都很合理,但又覺得太合理了。
一個博物館的女副館長?去爬山在一個洞裡撿到了二級文物“金龍”。沒有故事出不來金龍
給我的感覺不亞於彩票副局長路過彩票店隨手颳了張刮刮樂出了100萬
合理的時間 合理的地點 合理的人員 合理的故事
龍年,在金龍洞,博物館館長髮現金子做的龍,好巧
當然,這種事我們隨便調侃,開句玩笑就算了,畢竟它的發現也是有意義的,而且作為特殊身份的人,他們的工作屬性放在這裡,去的地點和觀察能力也是普通人不涉及的,所以,你可以說是巧合,但並不意外。
相比這一點,可能很多人更關心,如果是普通人,撿到文物該如何處理呢?
眾所周知,在中國考古史上,有很多國寶級的文物並不是被考古隊挖到,而是被普通老百姓撿到的。
不過,如果是撿到國有文物,想要據為己有,那可能就要麻煩了。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拾得人並不因撿拾行為而獲得國有文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等權利,必須及時依法上交。
《文物保護法》規定,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佔國有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如果普通人意外發現文物,正確的處理方式非常重要,既可以確保文物的安全,也可以遵守法律規定。
1、不要移動文物:發現文物時,最好不要移動它。文物的位置和周圍環境可能對研究它的歷史背景非常重要。如果必須移動文物以保護它,應儘量小心,避免造成損害。
2、保護現場:儘量保護文物發現的現場不受干擾,避免其他人進入可能對文物或現場造成破壞的區域。
3、立即報告:應該儘快向當地文物管理部門或警察報告文物發現的情況。可以聯絡當地的文物局、博物館或文化遺產保護單位。
4、提供資訊:向有關部門提供儘可能多的資訊,包括文物的具體位置、你是如何發現它的,以及發現時的環境和條件等。
5、遵守指示:文物管理部門可能會進行現場調查,並給出進一步處理文物的指示。遵守專業人員的建議是非常重要的。
6、不要私自出售或展示:根據法律,未經許可,私人不得收藏、買賣、展覽國家規定的珍貴文物和重要考古發現。文物屬於國家所有,私自處理文物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