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勳章是蘇聯最高榮譽勳章 。
自從蘇聯設立了紅旗勳章後,便不斷湧現出多枚勳章獲得者,為了體現這些人的功勳,1926年,當時的紅軍總指揮部部長瓦西里·尼古拉耶維奇·列維奇維姆建議設立一種“伊里奇勳章”,以用來頒發給四次以上紅旗勳章獲得者。因為當時國內戰爭已結束,這個提議未有下文,但人民委員會已經意識到設立一個最高的榮譽勳章的必要性了。
1930年,蘇聯開始準備設立新的榮譽勳章,打算以列寧的名字命名。4月6日,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正式發出命令,正式設立列寧勳章。
勳章的圖案由莫斯科戈茲納克工廠設計,圖案主體部分是列寧的肖像。這張列寧的照片是攝影師維克多·卡羅維奇·布拉在1920年共產國際第二次代表大會上拍攝的。莫斯科戈茲納克工廠的設計師們按照這張照片設計了勳章模型,第一批列寧勳章就是這個工廠生產的。
主席團命令中規定有達到以下條件可授予列寧勳章:
1.在蘇聯經濟、科學技術、社會文化方面取得了傑出功績和成就,或顯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及質量。
2.促進了蘇聯人民的團結和友好。
3.在保衛社會主義祖國、增強蘇聯國防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
4.做出了卓著的革命行為或在國家、社會及政治活動中表現突出。
5.在促進蘇聯和其他國家人民的團結友誼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6.在促進社會主義合作、發展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及人民解放運動中,或為維護和平、民主和社會主義秩序的鬥爭中表現優異。
7.為蘇聯國家和社會做出其他卓越貢獻。
列寧勳章的發放物件很廣,既可以給個人,也可以給集體(包括企業、協會、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作戰部隊、軍艦、編隊、工會等等);既頒給蘇聯公民,也可以頒給外國人;還可以頒給城市或行政區劃。
列寧勳章按規定必須佩戴在左胸,位於所有勳章之上。
蘇聯英雄和社會主義勞動英雄是列寧勳章的當然獲得者。
列寧勳章從頒佈到蘇聯解體,樣式先後改過了四次。
1930年5月23日,第一枚列寧勳章授予了《共青團真理報》編輯部集體。
1930年11月23日,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授予在精簡和改革政府工作制度過程中建立了突出業績的鮑里斯·安尼斯莫維奇·洛伊澤曼列寧勳章,他也成為列寧勳章的第一名個人獲得者。
列寧勳章的本意是要把獲得多次紅旗勳章的人區別開來,給予他們更高的榮譽獎勵,結果最終到蘇聯解體,列寧勳章一共頒發了43萬1418枚,產生了更多多次勳章獲得者。
已知獲列寧勳章最高為11次,一共有兩人。一位是蘇聯元帥德米特里·費奧多羅維奇·烏斯季諾夫,勃列日涅夫時代最後一位國防部長;另一位是曾擔任蘇聯外貿部長、外交部副部長的尼古拉·謝苗諾維奇·帕託利切夫。
獲得過10次列寧勳章的有三人,他們是葉菲姆·帕夫洛維奇·斯拉夫斯基、亞歷山大·謝爾蓋耶維奇·雅科夫列夫、沙洛夫·拉希多維奇·拉希多夫。另外還有八人獲得過九次列寧勳章,其中有蘇聯元帥崔可夫。
唯一獲得過列寧勳章的中國人是開國少將唐鐸,他在二戰中加入了蘇聯空軍,戰功卓著,於1950年被授予列寧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