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頁面上標價14.6元10斤的砂糖橘,實為1斤試吃裝。近日有多名消費者反映,網購時遭遇商家設定的低價陷阱,實際購買價格遠高於店鋪宣傳頁面顯示的價格。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看到,一商家的宣傳頁面主圖上顯示“正宗廣東砂糖橘,現貨10斤”,下方標註“限時價新客14.6元”。當記者點進去購買時發現,14.6元實則為1斤試吃裝,而最多可選擇9斤精選裝,其價格為45.56元。商家對此解釋:“下單需要選擇規格,很抱歉造成您的誤解。”
北京消費者張女士表示,自己在網購時總能看到這樣的銷售套路,商家將最便宜的價格放在首頁顯示,實際點進去則有多種品類的價格。近日,她在一家電商平臺選購某知名品牌羽毛球拍時,標價顯示38.88元的球拍吸引了她的注意:“還有這麼便宜的價錢?”她點進購買頁面才發現,38.88元是羽毛球的價格,而真的球拍則要上百元。還有消費者表示:“商家為了引流做噱頭進行虛假宣傳,浪費了我的購物時間。”
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消委會對19家電商平臺開展線上體驗調查,發現有11家電商平臺存在低價誘導問題。在黑貓投訴平臺,也有不少消費者反映商家低價引流的問題。
此外,記者在社交媒體發現,不少博主分享關於如何透過設定“陰陽SKU(庫存量單位)”來進行低價引流:“比如,SKU設定一雙鞋墊價格為10元,皮鞋2000元,使用者看到主圖顯示的是皮鞋,價格卻是鞋墊10元的價格。使用者一旦點進來看,點選量就有了,資料提升了,會更容易增加曝光量。”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表示,商家低價引流高價出售,實質上是誤導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效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同時,當消費者向平臺提供受商家欺詐的初步證據時,或者平臺明知商家有侵權行為時,平臺應防止侵權行為持續進行,否則需承擔連帶責任。
“平臺應認真稽核商家資質徵信,向消費者提供商家的真實名稱等資訊,發現商家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時應採取必要措施,如遮蔽、下架等。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平臺及商家的監管力度,從而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當消費者發現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保留購買記錄、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向消協組織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者直接訴諸法院。